金屬材料 線材 纏繞試驗方法 標準GBT 2976-2004
前言
本標準等同采用國際標準 7802:1983《金屬材料 線材 纏繞試驗方法)(英文版)。
為便于使用 ,本標準做了下列編輯性修改 :
a) ‘本 國際標準’一詞改為‘本標準’;
b) 用小數(shù)點‘.夕代替作為小數(shù)點的‘,’;
c) 刪除國際標準的前言。
本標準代替 GB/T 2976-1988《金屬線材纏繞試驗方法》。
本標準與 GB/T 2976-1988相比主要變化如下:
— 增加了試驗原理的描述 ;
— 對范圍和試驗機的內(nèi)容進行了修改;
— 刪去了試驗方式 、試樣和試驗結(jié)果的判定等章節(jié);
— 術語“松懈”修改為“解圈”。
本標準由中國鋼鐵工業(yè)協(xié)會提出。
本標準由全國鋼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。
本標準由國家金屬制品質(zhì)量監(jiān)督檢驗中心負責起草 ,貴州鋼繩股份有限公司參加起草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:衡俊華、洪 濤、楊紅英。
本標準 1982年首次發(fā)布,1988年次修訂 。
金屬材料 線材 纏繞試驗方法
1 范圍
本標準適用于測定直徑或厚度為 0. 1 mm-10 mm的金屬線材在纏繞試驗過程中承受塑性變形的
能力 。
2 原理
纏繞試驗是將線材試樣在符合相關標準規(guī)定直徑的芯棒上緊密纏繞規(guī)定螺旋圈數(shù)。
本試驗也可包括特殊程序的纏繞、解圈甚至再纏繞 。
3 試驗設 備
試驗設備應能滿足線材繞芯棒纏繞,并使相鄰線圈緊密排列呈螺旋線圈。用作試驗的線材,只要符
合規(guī)定的芯棒直徑且具有足夠的硬度,也可用作芯棒。
4 試驗 程序
4. 1 試驗一般應在 100C -35℃的室溫下進行,如有特殊要求,試驗溫度應為 23℃士5 0C a
4.2 試樣應在沒有任何扭轉(zhuǎn)的情況下,以每秒不超過一圈的恒定速度沿螺旋線方 向緊密纏繞在芯棒
上。必要時,可減慢纏繞速度 ,以防止溫度升而影響試驗結(jié)果 。
4. 3 為確保纏繞緊密 ,纏繞時可在試樣 自由端施加不超過該線材公 稱抗拉強度相應力值 5%的拉
緊力 。
4. 4 如果要求解圈或解圈后再纏繞,其解圈和再纏繞的速度應盡可能的慢 ,以防止溫度升而影響試
驗結(jié)果,解圈時試樣末端應至少保留一個纏繞圈。
4.5 纏繞試驗結(jié)果判定應按相關標準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如無具體要求,可在不用放大工具的情況下檢查試
樣表面 ,如未發(fā)現(xiàn)裂紋則該試樣判為合格。對直徑或厚度小于 0.5 mm 的線材應在放大約10倍的情況
下進行檢查 。
5 試驗 報告
試驗報告應包括下列內(nèi)容:
a) 本標準編號;
b) 試樣標記(如材質(zhì)、鍍層類別等);
c) 試樣的直徑或厚度 ;
d) 芯棒直徑 ;
e) 試驗條件(如圈數(shù)或纏繞長度);
f) 試驗結(jié)果。